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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8年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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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 13:26: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一项严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为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规范录取程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精神,制中国语言文化学院(以下简称中文学院)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院接收推免生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推免生接收


(一)推免生申请须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2. 思想政治素质高,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


3. 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通过CET四级考试(非外语类专业)。


(二)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


(050101)文艺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三、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过程如下:


1. 报名


推免生9月6-26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tu.gdufs.yanzhao.edu.cn/,进


行推免生预报名。


9月28日推免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填报志愿。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中文学院在系统中查询到考生报考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通过审核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复试


1.中文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复试通知。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9月28日下午到我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一份,以供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体检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复试时将体检表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中文学院审核。


2.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1)推免生可免去初试,但必须按规定参加复试;


(2)复试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考核形式采取口试的方式,口试命制多套平行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回答;


(4)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的学生,应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进行复试。


四、推免生拟录取


(一)中文学院将于9月28日进行复试工作,复试完成后将由复试小组成员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推免生审查汇总表与考生材料一起送交研招办审核。


(二)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原则上以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30%为准。各学科点在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时,同时确定其录取类别。


(三)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会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审核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四)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均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缴费、录取及信息备案工作,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新生入学报到的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推免生资格复审


对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就以下方面内容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所有专业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纪录;


(二)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成绩均须在“及格”以上;


(四)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按时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推免生待遇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第一学年可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2016年奖励标准为7000元/生·年),同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此外,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的评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17年9月7日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联系人通讯录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联系人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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